為深入貫徹落實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》和相關法律法規,落實生態環境部、省生態環境廳相關工作安排部署,漢中市結合工作實際,近期制定印發了《漢中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做好2024年土壤環境監管重點單位有關工作的通知》,督促相關企業嚴格落實隱患排查、自行監測等法定義務,消除土壤污染隱患,提升管理水平,確保土壤和地下水環境安全。
深入開展土壤污染隱患排查
動態更新土壤環境監管重點單位名錄,全市納入名錄管理企業37家,新納入企業10家。指導新納入名錄企業按照國家相關要求,系統、全面地開展土壤污染隱患排查,建立排查臺賬,制定整改方案,限期完成整改,及時消除土壤污染隱患。
持續推進企業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
指導土壤環境監管重點單位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》和《工業企業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技術指南》要求,結合企業實際,編制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方案,按年度開展自行監測,并按照相關要求及時公示監測結果。
全面加強企業日常監管
夯實企業主體責任,指導企業加強土壤污染源頭防治,積極開展綠色化改造和提標改造,全面開展隱患排查“回頭看”,及時跟蹤督辦整改進展,加強隱患排查“回頭看”與邊生產邊管控、自行監測、周邊監測等其他在產企業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有效銜接。
編輯:張映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