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8日18時許,一輛正在執行任務的救護車行駛在安康市漢濱區巴山西路,被車牌號為陜G9***5的小型汽車阻擋,救護車司機發出警報聲,卻遭小車駕駛員無視。該小車拒不讓行正在執行任務的救護車的行為,被救護車行車記錄儀全程記錄下來。
7月19日,急救中心向安康市公安局漢濱分局交通警察大隊江南中隊進行舉報。民警依法傳喚當事人夏某到中隊接受調查。經詢問,夏某如實承認了自己未及時避讓救護車的交通違法行為,民警對其進行了嚴肅的批評和教育,同時進行普法,告知他公民有義務避讓正在執行緊急任務的特種車輛,夏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,后悔不已。
隨后,民警依據相關法律法規,對其處以罰款200元,駕駛證記3分的處罰。
普法小課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五十三條第一款規定:警車、消防車、救護車、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,可以使用警報器、標志燈具;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,不受行駛路線、行駛方向、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,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五十條規定,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、救護車、工程搶險車、警車等車輛通行的違法行為,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;情節嚴重的,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。
什么是特種車輛?
特種車輛包括警車、消防車、救護車、工程搶險車4種,當遇到特種車輛在執行緊急任務時,其他車輛必須避讓。
避讓特種車的方法有哪些?
一、45度避讓法
刷爆朋友圈的“45度避讓法”使駕駛員即便在擁擠的路況下,也能有效避讓。
二、對向車輛減速停讓
救護車若需轉彎或者掉頭,相對方向車輛應減速停讓。
三、同向車輛不能在特殊車輛前變道
同向車道車輛只能等救護車超過后,才能并線或轉向,不能在特殊車輛前并線或轉向。
四、打燈避讓
當路面交通擁堵時,若后方有特種車輛,前車須打轉向燈向右減速并線。
五、靠邊停車
同向單車道行駛,前車須加速行駛。若有條件,需減速靠邊停車避讓。
六、靠右停讓
在交通路口,與信號燈同道的前車,須在保證行人非機動車安全的情況下,靠右邊線減速讓行。
倘若因給特種車輛讓道而出現交通違法行為,不要慌,可以向交警部門進行申訴,核實后可依法撤銷。
安康市公安局漢濱分局交通警察大隊溫馨提醒:避讓執行緊急任務的特種車輛,是法律要求,也是社會責任,時間就是生命,請您為生命讓行。
編輯:任曉彤